考试简介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 <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 <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考试科目
经济师考试分初级经济师考试和中级经济师考试。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初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2个专业。
了解详情报名条件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了解详情合格标准
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每年基本相同合格分数线为:84分,需一年内同时通过基础和实务两门课程,可参考历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
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
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每年不同,2016年证书领取时间可参考2015年证书领取时间,[查看详情]经济师证书有效期是多久?通过全国职称考试的,经济师合格证书永久有效,具体审核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为准